核心提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我是山东省广饶县的一位农村妇女,被高中同学许某立欺骗感情。在此期间,他也骗了我亲戚的钱。亲戚报警后,公安找到我说,找我是为了了解许某立涉嫌犯罪的情况。我说我亲戚的钱呢?回答是他们只负责刑事案件,我们的钱要不要上来他们管不着。我希望重视亲戚钱的归还未果,遂担了许做的一切。 县法院第一次开庭,亲戚因误会而对我百般陷害。许某立想顺着假供推卸责任,我拿出与其通话录音结束庭审。二次开庭,许顾忌录音,将自己所做的事情全认,并说一切与我无关。庭审结束几天后,叫我交罚款。看到我被视为诈骗,我问法官为什么。法官王某某说,事虽是许做的,但他们怀疑我是知情的。我说假如我知道他骗人,我不会让这一切发生。从我们争执到下判决近一个月的时间,法官都没有问许骗人时我是否知情。判决书下来后,我看到关于我的部分,与事实严重不符。我提出异议。法官说,许某立打电话时承认我对他骗不知情,因领导签字生效没法改变,我若不服可上诉。 终审,法官说许某立承认我不知情的录音不足为证,只有其书面证明方可证明我的清白。许写好后交给法院,法院没要,但录了口供。我再去中院,徐法官说我诈骗不成立,并举例说明让我承认包庇。后维持原判。 申诉前我给市领导写信,并很快过问。申诉期间,我提供的证据他们也没说哪里有错,只是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回避了申诉再审中对原判中的质疑。许某立写了我对他骗人不知情的证明,他们说许前后供述不一,有疑虑也没调查,只调查了陷害我的亲戚。后维持原判。 我向省有关部门反映了我的情况,那里的领导让我走程序,让我转述是部级主任让当地有关部门认真对待我的案子。东营有关部门做了办公室问答并让我签字,当时我也说了公检法的经历,我签字时没写,回去后觉得记录不完整,这样何来法律监督,就写了在公检法的所有经历,交给有关部门。 每次走程序,我都表示我会原谅所有对我有错的人和事,但最后总是事与愿违。两年多的种种经历,让我感到身心疲惫。年迈的姑心疼我说,我这是啥命。现在社会这么好,我的经历怎么跟旧社会一样。 一路的司法程序,我痛苦又迷茫。古人云:修明法度,方可让这天下成为光明之所在。执法者身负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为民解困,惩恶扬善,我们才有和谐安康的社会大环境。为此,恳请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彻查并还我清白,让经历两年多精神折磨的我,看到法律应有的公平正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来源:法治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