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归根结底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格和尊严,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叫曹长友,男,出生于1966年10月,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家住黑龙江省尚志市老街基乡基丰村道南三组99号。2017年5月3日下午1点30分左右,邻居高某洲夫妻在七八级大风下在屯子边烧荒,把我们7家的房子全部烧了。当时我和妻子在离家10多里路的西山地里干活,等我接到岳母电话赶回来时,大火已经烧到我家了。 着火第二天,我们去河东我舅家借住,高某洲拿一箱奶和一箱八宝粥到我那里丢下就走,连句道歉话都没有。火灾过后,消防员让我们签火灾认定书,我和我舅都没签,因为消防队把责任推给他养父母。大白天在屯子边烧荒,屯子边还是路,南头还有一个屯。着火后不知道是谁给出的主意,让他去韩国打工去了。 前年,副乡长跟高某洲俩是同学给我要了3千元,让我舅给我的。当时也没说是高某洲给的,我舅说是救济我的。过后,副乡长跟我说是高某洲给的。要知道是高某洲给的我都不接,我刚买的房子花5万元,我刚刚结婚的家电、家具、衣服、被子,其它东西还有外面柴火就一百多米值一万多元,就给我3千元连套家具都买不来。 高某洲有稻地八晌多,去年收入20多万元。头几年他们俩还去香港旅游,为什么不实事求是却帮着点火的。我们被害的成了没理的,我每天晚上做梦都跟高某洲俩口子打官司,现在我都快疯了。那几家高某洲都没少包赔,因为我没有关系也没有权势,3千元就把我打发了吗? 头几天,我在哈尔滨市请律师跟高某洲打官司,去尚志市消防大队调档案,负责人说不该高某洲的事。明明是高某洲两口子点火的,大白天在屯子边烧荒,非说不是高某洲两口子点的火。我们乡所在地的人都知道是高某洲两口子点火的,为什么消防队说不是呢?人家有钱,我们受害的没钱,。我5口之家,孩子才6岁上幼儿园一年需要一万来元,我有腰间盘突出病和腿关节炎病现在重活干不了,我岳父母帮我带孩子身体也不好。岳父患一次脑出血,两次脑梗,岳母身体也不好大骨节,关节炎骨质增生。我们厂子黄了,四处打零工为生。 我妻子是多年的精神病人,到现在残疾证办不下来。希望能给做一个精神病鉴定。对于精神病人,农村合作医疗费还用不用交(我给妻子交好几年了),国家有没有什么照顾(包括孩子上学的学费),我不知道。现在的我没钱买家具,衣服用纸箱和向别人要的旧家具装。老百姓的房屋和财产被邻居烧了却得不到应有赔偿,为什么老百姓办事这么难?现在还是法治社会吗?老百姓还有说理地方吗?这样能和谐吗?我说的都是事实,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请上级领导下来调查,为穷苦老百姓讨回公道。 还有,2011年,我去万山五七村康磊沙场(原先是万山乡,现在归一面坡镇管辖)打工。完工我挣2万元,回来时老板康磊就给我一万元。剩下的一万元他说过些日子给,可是我买房子他不给,我结婚他还不给,我妻子生孩子他还不给。我房子被烧,他知道了还不给我。前年我带妻子去牡丹江精神病院给妻子看病,他知道了还不给我。请领导一并帮忙,把我的血汗钱要回来吧。 (黑龙江省尚志市 曹长友) 来源:新农村建设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