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宗地被人侵占,房屋飘橼被人锯掉,欺负我不识字威逼、诱导我签不平等条约。如今法治社会,如何能有如此行为?希望上级领导展开调查,还我一个公道。”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杨桥殿镇愉怡村下街一组村民艾凤连近日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早在30年前,乐某平建新房时拆我家墙体,锯我家飘橼五沟水,并拆我家东南一墙角。房子违反房屋建造规定,屋檐飘橼在我房子正上方。为此,乐某平仗着人多,对我拳打脚踢。后到法院维权,因为文化程度低下,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只判决了其拆除猪圈,但至今未拆。我的宗地面积有一角被邻居乐某平建房侵占。农村的一户一宅不动产证迟迟不给我办理。因此有了后面一系列的事情(俞某山是我丈夫)。 其二,关于房屋飘橼协议一事。在1991年签订第一个不平等的协议,为此我家房屋飘橼被强行锯掉,不了了之。其中的艾某龙是我舅舅,我是过继在舅舅名下,做舅舅的女儿。舅舅现已过世,但当年老村干部(中间人)李某胡还健在。 就锯下的那么点飘橼木材,要罚我19000元。而我家的红木椅子被老太太撒泼打坏,却只字不提(当时落水管被打坏,就只知道赔水管)。 多年来,乐某平仗着其亲戚乐某荣是愉怡村支书(现已被停职),其亲侄子乐某某在镇里当干部,恃强凌弱,欺人太甚。驻村干部官某某则偏听偏信。我在被威逼、诱导之下,签下第二个不平等条约。某些人完全不尊重历史,全然不顾之前条约,极力偏袒乐某平一家,扬言不赔钱就抓人,诱导说抓进去再要放出来还不止19000元。在得知要签协议,我说我不认识字,要拍给我子女看被拒。是先签的字按的手印,签完字又多次修改,机打的协议又撕毁多次,修改其中的条款,其内容当时不得而知,而后拿到协议书才知晓其中利害。 综上所述,我家宗地被人侵占,房屋飘橼被人锯掉,欺负我不识字威逼、诱导我签不平等条约。如今法治社会,如何能有如此行为?希望上级领导展开调查,还我一个公道。一是要求邻居乐某平违建猪圈能按法院判决拆除;二是希望我的农村一户一宅的不动产权证能尽快的办理下来。宗地面积和形状要求同当年政府已审批的文件;三是废除不平等的条约,并返还被讹诈的19000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江西省抚州市 艾凤连) 来源:中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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