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土地改革后分给父辈的自留林山,让村干部在无文件政策的情况下从开始分柴禾烧饭过渡到不给分柴,再变相的收归集体直至这次确权到集体。村干部这一连串的侵权算不算违法?我们现在要回林山合不合法?”日前,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华州村王峰致函有关部门质疑说。
到了1982年,下届支书就不给村民分柴禾了,直接割片出租。直到2010年林山重新确权,国家给有护林费补助。我们于1999年外出打工,十几年没回去,直到2015年才回家。到村里一查,好多人也没有确权,为了套取国家补贴,和村干部有关系的把承包土地也确进林权里。于是我就找村委干部补办林权,推来推去,村支书让我找镇上,镇长让我找林业局,林业局让我找司法维权,司法让我去信访。我在镇里的大楼从12楼找到了一楼信访,让我去找镇长,当我再去12楼办公室时已人去楼空,门已锁。 无奈之中,听朋友说可以在手机上上国家政务平台反映并投诉。2017年9月,我在平台上反映了此次经过,平台也给汉滨区下问通知让他们处理并确权。但汉滨区相关部门一直,压着没处理,此事就不了了之(事后听村干部告诉我的我才知道)。2019年12月,上级第四巡视组驻陕西,我们联名20多人把村干部在村里这么多年的所做所为和不作为以及我们林权确权中的乱象一并写给巡视组,受到巡视组的高度重视,随即下发通知到当地有关部门要求调查并严查。但让我们失望的是,官官相护,以走形式的调查结束了结此事;2020年10月,上级巡视组再进驻陕西,我又打电话向巡视组反映情况。巡视组工作人员说,村里没有这个权力把士改后分的自留山收归集体,这样是违法的。巡视组再次下通知到当地林业部门要求调查处理。林业部门去了4人到村委,并没有下村去了解村民中几个知道全部经过的老人,只向村支书等几个村干部了解一下情况,说时间太长了不好处理,难度也大。最后让我写一份诉求给村里,支书说等有时间交给林业部门研究。由于过年,时间定不下来,我们就去浙江上班了。 前段时间我打电话问支书,支书让我打林业科长电话,姓李的科长告诉我,他们没有这个权力给我一个人确权,让我写申请向汉滨区政府,让汉滨区政府重新下文确权。我一个农民,该找的部门都找了,没有一个部门答理我,我还能让汉滨区政府重新发文,这不是笑话嘛!我也想走法律程序,但和政府打官司律师也不答应,况且昂贵的费用使我望而却步。 如今,许多没有确权的村民们都无奈的放弃了,但我一直在坚持。五年来,我不知道跑了多少路。国家的好政策到了我们这里就变味了吗! 当年土地改革后分给村民们的林山(又叫自留山),就这样变相的成为华州村集林山。在2010年确权中,同是一个村几个政策。有的也是父母土改留下的但确权了;有的没有自留山的,把承包到户土地也确进林权中。林业部门在确权时只看上报资料,但什么手续呀证明呀证据都没有。我找他们补办林权时,让我出示各种资料及证据,我家的自留山华州村老人都知道,现在还有几位当事人还活着,他们都知道华州村私有林山是怎样成为集体旳全过程。 当我每次找村支书让其补办手续时,他总是推来推去的。周围的其他邻村也都是当年土地改革后分的,人家都可以正常确权,而我们村就不可以。我去年过年回家去村委会,支书半嘲讽半威胁的说:你告到北京也不会下来给你处理,最后还得我们地方说了算。你找北京几次,上级都下有通知的,处理回执意见都是我写的,他们只是盖个公章而已。听后我真的感到无语,一个村支书都有这么大的权力啊! 综上所述,我家土地改革后分给父辈的自留林山,让村干部在无文件政策的情况下从开始分柴禾烧饭过渡到不给分柴,再变相的收归集体直至这次确权到集体。村干部这一连串的侵权算不算违法?我们现在要回林山合不合法?十八大后个别基层干部还是这样漠视党纪国法、曲解国家政策,是否应该加以纠正?希望上级领导明察秋毫,依法公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百姓合法权益。 (陕西省安康市 王峰) 来源:头条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