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终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为依归,要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效的核心评判标准。重庆市奉节县安坪镇三沱村5组村民张本福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由于施工队的重载大车装满石头和泥土的重车振动,每天来往多次从房屋后经过,导致我家房屋出现多处裂缝,维权过程中屡遭不公。经各媒体报道后,事情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由于奉节县S102永乐至云阳界段沿江南路幸福中学至藕塘段道路改造工程,三沱村村民张本福房屋位于此路段旁。于2017年下半年,村干部余某、沈某万来张本福家测量房子,说可能要占我们的房子,当时说如果不占就不拆。
在改造之前,当地有关部门同意对张本福的房屋进行征收拆迁,而且已经对张本福的房屋进行了测量,我们家的房子就被打上了要占的红色标记,然后一直也没有通知我们。 2018年下半年,因没在家几个月上重庆了,回来之后发现房屋由于施工队的重载大车约百吨左右装满石头和泥土的重车振动,每天来往多次从房屋后经过,导致出现多处裂缝。
马路砌在我们房子上然后会造成危楼。我们全家第一次找到村干部余某,余某当时说不关他的事。后来我想到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急停施工,并说给我家房子的基础房屋造成危楼,问说施工队没有调解或给我处理的结果的情况下不能施工;第二次我们又请余某太找支书沈某万,他说房子补完了,他也没办法;第三次我们又找了镇领导杨某某,当时还是说给我们调解、协商,还说当干部还是要为群众办事,后面一直没有音信;第四次我们又去找了杨某某,这次他也说不关他们的事,房子垮了塌了也只有自己认了。他说他也没得法。所以张本福的房子裂缝问题一直都没有给个说法。 村民张本福有无保护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害的权利?反应给村、镇不闻不问,不予重视。于是,在2019年3月29日下午发生了打架事件。 事实原因:因施工队要挖张本福家后面公路,张本福说房屋政府还没有给予处理,先不忙挖这里的公路。张本福就站在挖机前面,但是挖机还要挖,所以张本福就顺手捡了个石头不许施工队挖,石头拿在手上没有动。这时施工队领班张某兵看见张本福拿了石头,马上拿手机录像,录完立马从公路坎上蹦人下3人,其中张某兵顺势扑倒张本福,把手里的石头扑掉了,然后蛮不讲道理就将张本福按在地上拳打脚踢。妹妹张某红看见去拉劝,将她一样拳打脚踢,还拿石头将后脑打出血,被村民劝解拉开后在一边谈话。
后因黄某大几次向施工队项目部电话询问,结果没有几分钟施工队拉了大批的社会人员,现场没有任何交谈,只听见领班张某兵的喊打的一声,就上来了一群人对张本福又凶狠的毒打(有视频为证)。这时张某东骑摩托车回家,在公路边看见几个人在打兄弟张本福,就从摩托车上下车想拉劝,同样被打头破血流。 这时候,在家做工的张某付听见有人打他的妹妹张某红,拿着做工的瓦刀冲出来说,那个打我妹妹,我几瓦刀砍死他(只做了动作,没有真的行动。施工队照了个照片)。对方的人下手很重,不分青红皂白,见一个打一个,所以其他村民都不敢上去劝解。打完后都上了两个小车跑了,另外备的有人和车。造成三沱村5组村民被打重伤3人。张本福被殴打过程有段视频,其他视频及相关的证据资料被删。在处理调解的过程中被取消了调解和谈判,致张本福和张某付、张某东受到法律追究。 造成张本福房屋开裂后,各方主体为逃避责任,由重庆奉节路桥有限公司单方委托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试中心对其进行鉴定,房屋开裂是否由道路工程扩建施工所致。2019年3月4日,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试中心出具编号为“002补P4101001900153D”的检测报告,鉴定结论为:张本福自建房主体结构目前存在的缺陷,与返奉节沿江南路“幸福中学(现为永安中学)至新治坝”改造工程项目(奉节县S102永乐至云阳界段沿江南路幸福中学至藕塘段改造工程)道路施工无关。
张本福认为,此份检测报告有违公正,其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有待商榷。张本福曾与施工方因房屋裂缝问题多次发生纠纷,也曾就此事多次要求有关部门出面处理,但其存在的问题也一直未得到妥善的解决。而且,此次鉴定系重庆奉节路桥有限公司单方委托,鉴定之前没有与张本福达成任何协议。故张本福有正当理由质疑,检测报告的委托方与施工方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试中心之间相互存在利益纠葛及相互串通。而且在道路开挖之前,张本福的房屋一直完好,道路开挖之后张本福的房屋就开裂,如此显而易见的事实,鉴定报告却与事实大相径庭。而且结合开工之前的征收行为来看,各方主体是明知此次施工是会造成张本福房屋毁损的事实。 事发后我们请易某军找律师全权处理,说找了奉节律师邓某和北京的两个律师,自诉打不赢官司交的钱全额退款。易某军多次向我索要律师费用,于2019年4月13日至2019年5月12日一共83420元。事后多次询问,律师一直给我们说案件一直在协调。因对方张某兵告张某付拿瓦刀砍伤他手指造成手指骨折轻伤二级,张某付被采取强制措施现在还是取保候审的状态,所以一直没有协调下来。两年多了,放心不下的我们又自己去咨询了,结果说我们根本没交过任何资料。后找到易某军多次协商,只退回26000元,剩余57420元至今未给,现在打电话微信都不回。 今年我们重新请了律师,于9月14日开庭。开庭时,张某兵否认自己参加二次打架,并谎称是张本福将其打伤的。在证据如此充分的情况下,还要虚假陈述冤枉他人,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后于11月11日判决张本福承担40%的责任,被告承担60%的责任。本人认为责任划分不当。第一,张本福虽然拿石头但没有打人;第二,判决书上写张本福积极参加打架与事实不符,有视频为证,张本福属于被几人殴打的状态。故于11月24日张本福提起上诉,希望法律公平公正的处理。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失。 (重庆市奉节县 张本福) 来源:头条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