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我们将150万元的银行贷款还上后,不仅此前抵押的房子没有解封,每天还产生400多元的利息,而且建行工作人员说有两套系统……我们家面临家破人亡的境地。”近日,河北省承德县的计某双女士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2015年初,我儿子因为生意上需要资金,在承德县建行借了助业贷款150万元,年利息6.3万元,用3套房子做了抵押,总面积450平方米。借款期限约定为一年。因为家里发生了意外,一年期没有还上此款,2016年初被建行起诉。银行要求每个月还款50万元,3个月还清,不然按双倍罚息计算。因为有房产抵押,所以我们要卖两套房子来解决这事,但是银行不同意,说什么捆绑在一起做的贷款,不能单解出来变卖,只能3套房一起拍卖,事实上并没有捆绑在一起,家里陷入困境。
在陆续还上100万元后,2018年通过亲戚找了当时建行的行长,最终同意联系好买家解出一套房子。就这样卖房子还款59万元,再加上司法划扣我儿媳的全年工资。因为当时建行也没告知具体利息是多少,法院也说过还够本金就可以了,以为这些也足够了。如果建行同意卖房子,我们也不会到这个程度;如果建行告知一下这其中利息的奥秘,我们也不会到这个程度。
从此,法院和建行再也没有找过我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直到2021年11月,发现房子还没有解封,法院联系建行才知道还需要偿还好多利息,工作人员才说这是本金罚息加上利滚利一直这样继续,每天就产生400多元利息。即使还了本金数据依然这样,不会因为数据变化而做调整。而且建行工作人员说有两套系统,截止2021年11月5日,一套显示利息为56万余元,一套显示为42万元。我老伴知道这事以后,一直默默流泪说不能活了,现在卧病在床,我们家面临家破人亡的境地。
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价值,也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恳请上级部门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彻查此事,监督银行履行告知义务,不能让群众掉入银行隐形陷阱。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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