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它必须兼顾天理人情,司法不是冰冷的理性机器,它要倾听、感受并尊重民众的血泪疾苦,更必须考虑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而不是动辄以事后诸葛亮的冷漠与傲慢来忽视民众的声音。 近日,笔者受邀参加某检察院召开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帮信罪”)案件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本起帮信罪的犯罪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拟相对不起诉理由。犯罪嫌疑人系在校学生,由于社会经验欠缺、法律知识认识浅薄,听信了别人的诱导,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跑分”使用而导致犯罪。鉴于嫌疑人犯罪后主动投案,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能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轻微且能够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为减少社会对立面、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拟对该案件作不起诉决定。听证员分别向犯罪嫌疑人提问,充分发表意见,集中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一起案件听证会的启动,体现了司法的温情,更体现了司法机关高度关注社情民意、司法人员与普通公众朴素的正义感相融合。 的确,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要知道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和基本道德诉求,一定不能忽视民意的存在,否则就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甚至出现“司法专横”。随着司法责任制度的改革,员额制法官、检察官专业化队伍的建立,就越是要俯身倾听民声,最大限度在个案中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结合,不断地在各种利益中寻找一个最佳的平衡点。(文/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