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一住宅花园小区沦为“工业厂区”
空中花园遍布大型商用设备,存在严重消防隐患
住房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保障。集中力量解决好住房、人居环境、公共设施建设等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的生活空间,体现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导向的工作基调。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万丰海岸城瑧园2栋小区花园被巨型玻璃罩及大量商用设备占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业主苦不堪言。”近日,深圳市万丰海岸城瑧园业主再次就消防隐患及涉嫌消防违法问题致电有关部门反映时说。
万丰海岸城瑧园2栋有5个单元合计765户,楼盘1至6层为大型商场,7层以上为住宅空中花园及居民住宅。小区于2023年6月2日开始按单元陆续交房,但由于被商场设备、玻璃罩占用空中总面积多达5000余平,消防问题突出,四分之三的业主选择站出来联合签名拒收房。
楼下商场消防设备排烟口位于住宅花园业主开放阳台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楼下商场消防排烟设备设置在5个单元居民住宅楼体的7楼架空层内,占用住宅业主架空层公共区域,消防排烟上方1米左右即是居民开放阳台、房间窗户。商场发生火灾,毒烟向人员密集的住宅花园排放并倒灌入居民房间内,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阳台、房间窗户下的商场消防排烟口
居住区超百台商用设备工作时产生噪声、震动等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干扰。据开发商所公开的信息测算,开发商在人员密集的居民居住区域共设置有楼下商场新风机、消防加压机、消防排烟机、商场空调VRV、换风机器等设备总共109台。设备工作时产生噪音、震动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干扰。设备运行故障容易引起火灾隐患,在人员如此密集的居民居住区,大量的商业设备存在很大的公共安全隐患。
住宅花园全貌图
对于这样的住宅环境,整个空中花园被商场设备、玻璃罩占用,业主居家、活动空间受到严重干扰。消防设计审核这块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相关规定?“这样的住宅现场消防怎么可能合格过审?”,一位业主气愤的说。与此同时,业主们梳理了一些涉嫌消防违法的证据。
其一,消防意见书审核关键资料缺失、遵循法律错误。根据楼盘2018年10月14日取得的《深公消审字〔2018〕第1216号》消防审核意见书及其提交资料清单显示,该意见书审核时未包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实际上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日期为2019年9月5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19号:“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四)消防设计文件;(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瑧园住宅项目需要取得工规证后报审,该消防审批资料不合法。另该意见书盖章日期为2018年10月14日,需要遵循2018年10月1日生效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该项目违反该版本7.3.5条强制条款:项目消防梯前室短边为1.85m,不符合该规范所规定的2.4m,审批内容不合法。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审核通过日期2018年10月14日,消防前室设计为2.1米
其二,项目不按消防审批信息设计施工。根据2019年9月设计出图的《万丰海岸城瑧园施工图;图纸名称:建筑设计总说明(一)编号:A-T-101》图纸,该施工图第一条主要设计依据第8点为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深公消审字〔2018〕第1216号)。在深公消审字〔2018〕第1216号审批文件中写明“11-21地块,2栋地面层高39层,11层和28层为避难层。”实际该图纸设计时,2栋地面层高分别为41、41、40、40、36层,10层和26层为避难层,跟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不符,未按消防审批设计施工。
施工图纸所参照的消防意见书与实际设计施工对于避难层的位置不一致,未按报审施工
其三,消防重新报审不遵循当时法律。根据楼盘2020年5月18日重新报审取得的《深公消审字〔2020〕第0252号》消防审核意见书,意见书显示“2 栋包含 6层裙房及一、五单元五座塔楼,裙房一、三、六层为商业,二层为商业、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高度为 37.22m;一、二单元住宅塔楼,地上 41 层,建筑高度为 146.95m,七层为架空,八层以上为住宅(其中十层、二十六层为避难层);三、四单元住宅塔楼,地上 40 层,建筑高度为 144.05m,七层为架空,八层以上为住宅(其中十层、二十六层为避难层 ); 五单元住宅塔楼地上 36 层,建筑高度为 132.10m,七层为架空,八层以上为住宅 (其中十层、二十六层为避难层 );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本次消防报审涉及建筑主体消防更改,审核日期为2020.5.18。重新报审需遵循当时早已在2018年10月1日生效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该项目实际设计施工违反该版本7.3.5条强制条款:项目消防梯前室短边为1.85m,不符合该法条所规定的2.4m。消防审批不合法。
2020年5月18日重新报审合格的消防设计电梯前室现场实际1.85米
对于这些涉嫌消防违法违规问题,期待有关部门能够拿出实际具体的法律条文,给业主们一个消防确实是经过合法审批的解释。
鉴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万丰海岸城瑧园2栋花园平台被开发商的商业设备和玻璃罩占用,业主居家、活动空间受到严重干扰,并带来了各种安全隐患。住宅部分存在诸如楼下商场消防排烟设备向居民住宅、人员密集花园排消防毒烟;超百台商用设备产生工作时产生噪声、震动;消防审批过程诸多疑似违法违规疑团。我们期盼当地有关领导,市、区两级住建及消防部门,新桥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以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高度重视和关注万丰海岸城瑧园2栋广大业主所反映的实际问题,督促万丰海岸城瑧园2栋开发商及时对上述楼盘存在的严重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还广大业主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涉嫌违法违纪的要充分压实法律责任。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进而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治理好,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晨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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