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人:于级政。男,现年49岁,住汝州市大峪镇同丰村马鞍驼组,身份证号410482197108208212,电话18239710737。
被反映人: 赵建斌、赵二豹兄弟二人,住汝州市大峪镇同丰村。
反映事项: 赵建斌依仗其姐夫郭顺其在汝州市人民法院当法官,在当地为所欲为,欺压百姓,堵我家出路七年,致使我家无法正常生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2009年信访人与赵广银发生矛盾(与被信访人父子关系),后经大峪乡司法所、同丰村委会调解,化解矛盾。后赵广银夫妻多次在我出路上倒有毒食品,致使我家羊中毒,我多次找他协商,赵广银父子依强欺弱,导致再次发生矛盾。于2013年4月13日赵建斌兄弟及妹夫用五块大碾石把路堵死,导致我不能正常生活。我找大峪乡政府鲁书记协调无果,报110,大峪派出所调解无果。我没办法只得走河沟小道暂时生活。到208年8月12日赵建斌兄弟无故把河沟小道堵死,致使我无法生活,我又报110,大峪派出所出警,把河沟小路边修了一尺多宽,供我家暂时生活。2020年2月8日因老父亲去世,办丧事,经人说和,赵建斌同意把路修通,我家找十几个人才把碾石及杂物清理,老父亲后事得到办理。2020年2月22日上午9时许,赵建斌赵二豹及赵建斌妹夫再次找来挖机把路填死。我为了取证,用我的五菱面包车堵在路口,并报110。赵建斌为了逃避责任,用其丰田越野车将我的面包车撞开,使面包车左中门损坏严重,并殴打信访人,使挖机逃走。事后,我多次到镇政府找张亚利书记解决,至今没有得到解决,我多次报110,大峪派出所没有依法办案,我万般无奈,只得向上级人民政府以及新闻媒体求助。
请求上级人民政府査清事实真相,依法追究赵建斌,赵二豹及其他妹夫的违法行为,包赔因堵路给我家造成的经损失,还我家公道。
附:证据照片
2011年3月26日大峪乡,同丰村的调解书 堵路的地方 反映人:于级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