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我叫张玉花,女,1979年6月出生,大专文化程度。我是2003年考录的公务员。2011年12月,我在单位编制册和编制系统里的信息被当时管我们单位编制册的唐某山篡改为:张玉花,男,身份证号152222197901284XXX。这个不是我的身份信息,我的正确信息是:张玉花,女,身份证号152222197906262XXX。因此,造成我10年没有编制。 2019年9月,自治区巡视组来科右中旗巡视。我拿着我的档案材料找到巡视组,在其帮助下我晚得4年的副主任科员待遇,得了2年的待遇11000元,还丢了2年的待遇。因公务员编制丢失的原因,人事档案还在人事局,工资待遇无法正常享受。 2020年6月,公务员工资普调我的没涨工资,单位会计说“你的档案在人事局呢”;2020年6月15日,我找到组织部。组织部部长和管理公务员档案的同志告诉我:“你的档案编制有问题,所以档案在人事局涨不了工资。”我的公务员编制丢了10年没人管,公务员档案有问题放在人事局保管,工资涨不了,严重侵害了我的正当权益。 2020年8月6日,当地领导来电话说我在网上发的文章影响了地方的形象,还说公务员的档案归人社局管理,当地已经组成调查组调查这事情了,让我删除网上的文章。2020年8月10日,我上人事局档案室调考核表看见公务员的档案都拿到组织部了,我们单位会计告诉我单位三个人的档案留在人事局,其余的都拿到组织部了。机构改革以后组织部管理公务员,人事局管理事业编制,说公务员的档案归人事局管理与事实不符。去年自治区第四巡视组把我这事移交给当地查,快一年时间啥也没查到,到现在也没有结果,就是托延时间,而按照《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依规治党、依法治国,问责是一个有力抓手。我的诉求,一是给我恢复公务员编制,恢复我的公务员待遇;二是对参与篡改本人编制信息的人员,以法纪为准绳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让“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成为普遍共识。 (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 张玉花) 来源:头条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