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终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为依归。要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效的核心评判标准。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就高,社会公平正义就获得了保障。
近日,广西博白县凤山镇鸡塘村根竹塘队村民庞宁文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其宅基地被他人强取豪夺,恳请上级领导以及有正义感的人士为其主持公道。
我叫庞宁文,男,汉族,出生于2002年11月,初中肄业,家住广西博白县凤山镇鸡塘村根竹塘队。2008年,父亲在一次事故中丧生。从此,我与年迈的爷爷及姐姐、弟弟相依为命。2016年2月,在爱心人士及族中叔伯的资助下,经凤山镇土地管理所审核批准,我在自宅地建房。可刚动工,就遭到同村以雷某勇为首的雷姓族人以我建房影响其香火堂风水为由阻挠我施工。期间,镇维稳中心主任刘某和副镇长陈某忠亲临现场视察,证明影响风水之说不成立,准许建房。
可亊情瞬息万变。我刚动工,刘某(雷某勇儿媳的堂哥)、陈某忠带领政府工作人员赶至我建房地点,将我正兴建的地基推毁。刘某以雷某勇40多平方米的半坡地,强行兑换我13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被我姐及堂伯庞某奎拒绝后,于2016年10月5日带领政府工作人员等一百多人将我即将装模完成的模板全部推毁(有视频资料为证),同时我被前来强拆的人狠狠抽了两个耳光。
2016年10月21日,我姐和堂伯庞某奎到县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某领导看完材料后说:不能告政府的,刘某、陈某忠是政府工作人员也不能告的。此后,我姐和资助我姐弟的爱心人士凌妈妈先后9次到县、市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由于种种原因都不能得到处理。
2017年1月14日,我堂伯庞某奎和凌妈妈再次到县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某领导不耐烦地说:你建房影响雷氏的风水而引起的纠纷,你告到中央也没用,按“属地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最后还是由我们处理。
2017年1月19日上午9点多,数百人和机器浩浩荡荡直达我建房地点,把村民驱赶至我房屋400米外,并对拿手机拍照的村民进行手机抢夺,不许拍照。凌妈妈知道后立即给市纪检打电话,话音未落房子已被夷为平地。
2019年8月14日,我家的2间泥瓦房倒塌,由于爷爷年老体弱来不及撤退被压成重伤,8月24日含恨而终,从此我姐弟3人成了名符其实的孤儿。同年上级督导组莅临广西,爱心人士凌妈妈给督导组打电话并按督导组的要求寄去材料,然而还是石沉大海。
2019年10月下旬,政府给我堂伯庞某奎一笔扶贫款并专程带我堂伯去北海旅游。2020年9月,上级巡视组又巡视广西,我于2020年11月6日再次给巡视组寄去反映材料。11月18日,凤山镇综治办领导让村干部通知我到综治办拿信访文件,我连夜从东莞返家。19日到综治办,一位姓李的领导对我说,我可以在被拆的原处建房,政府补偿2万元钱。11月20日,综治办又通知我到其办公室拿一份信访答复意见书,意见书中无视事实,原来以建房影响雷氏风水为由,13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只能建60多平方米,现在为了袒护雷姓,在我爷爷死无对证的情况下诬陷我爷爷强占雷氏60多平方米土地,以此助雷氏对我土地强取豪夺。
我不明白的是,前一天综治办姓吕的领导刚说让我建房,并且政府补偿我2万元钱,可短短一天时间,综治办去那里搜罗到我爷爷强占雷氏60多平方米土地的证据?我爷爷晚年丧子,带着我姐弟3个孤儿苟延残喘,怎么去强占雷氏土地?那么肤浅、牵强而无可信度,更没有任何证据的“证据证词”竟然也采信了。我更不明白,我6岁失去双亲,一直都是靠政府资助补贴养活我姐弟3个,是国家和政府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国家一再强调绝不能让留守儿童成为家庭之痛,社会之殇,然而刘某等人对我的欺凌实在与之格格不入,令人心伤。
意见书中说我建房没有经过土地管理所审批,可我手中却有土地管理所前任所长吴某的批条。如果刘某等人心里没鬼,坦坦荡荡,为何要收买我堂伯庞某奎?又是给扶贫款又是带去北海去旅游?所谓的亲民爱民,体恤民意,连孤儿都能如此对待,情何以堪!
上述信访答复意见书让我感到匪夷所思。在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下,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办及保护伞的状态下,某些人仍无所顾忌,故意包庇纵容雷氏对我土地强取豪夺的违法行为,这背后究意发生了什么?现在,我被害得家破人亡,无家可归,冤屈无处申诉,只能求助于上级领导以及有正义感的人士为我主持公道,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广西博白县 庞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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