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归根结底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格和尊严,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上世纪80年代,国家鼓励开荒,当时我们的的父母亲在位于堂上村民委平寨村小组同那歪边上开垦了一片荒地。为了创收,在开荒地上种植了大量的油茶果树。多年来一直由我们的父母栽种,村里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 2000年,我们的母亲去世,所有油茶果树由父亲负责栽种。直至2015年,父亲因病去世,家里只剩我们姐弟两个。父母亲相继去世,家里的经济支柱倒了,我们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生活成了最大的难题。当时,被反映人王某帮作为村小组支书,不但没有为我们积极争取低保名额,就一直放任自己的组员不管不问。无奈,仅靠栽种油茶果树无法维持生活,所以我们为了生计,只得外出上海打工。 其一,被反映人王某帮擅自带人铲平我们家油茶果树的行为涉嫌违法违规。在铲平我们家的油茶果树前,没有召开过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也没有告知过我们,程序违法。油茶果树已经栽种多年,现每年都挂果,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所以被反映人应当对铲平我们家油茶果树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铲平我们家油茶果树的行为不是村小组的行为,而是被反映人的个人行为。被反映人私自带人铲平我们家的油茶果树,给我们家造成了经济损失超5000元,依法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事发后,被反映人拒绝赔偿我们家的经济损失,我们将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其二,经了解,被反映人在我们家栽种油茶果树的地方修筑垃圾池污染环境。因该地块离村上居民居住的地方只有150米,离饮用水源只有15米,严重污染环境,对村民的健康影响非常大,村民怨言颇多,但碍于被反映人的强权,谁都不敢吭声。 其三,现我们的父母双亲都已去世,我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无收入,按照国家政策,可以享受低保政策,但是被反映人中饱私囊,对村里跟我们有同样情况的人一律采取瞒报、不报的态度,而对自己的亲属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全部上报申请低保,如本村的王某军、王某高、胡某才、张某祥、胡某春、廖某华、廖某益、王某恩等,这几家低保户全是被反映人的亲属和关系比较好的,但是这几户几乎每家都有自己的三层洋楼居住,有稳定的收入,有的家庭还有自己的私家车,不符合低保户的申请标准。 平寨小组《公示》显示:“以上清账结果在堂上村委会纪委书记农某江和公岗农某珍两位同志的监督下进行,经审查无误。平寨小组清账人员:胡某军、王某林、王某成、何某兵、岑某寿、王某奕。”而以上清帐人员大多与支书、组长是亲属关系。其中王某奕是组长胡某德的儿媳妇。 综上所述,被反映人作为平寨小组的支书,不但不为村民谋福利,还利用手中的权利中饱私囊,私自铲平我们栽种的油茶果树,违法乱修筑垃圾池,破坏人居环境,故意欺压打压村民,使得村民敢怒不敢言。被反映人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就应当为人民做好事,做实事,但被反映人的所作所为显然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格格不入。恳请纪检部门对以上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来源:中视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