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购买224号地的事实经过。我父亲庞某红遗留双江村宅基地800多平米及地上房屋。1996年因新农村改造,需要拆除我父亲的房屋修通村道,在边缘按总面积52%的比例安排了410平米回给我4兄弟 (庞某统、庞某钦、庞某振、庞某华)。就近剩余的宅基地,按就近处理的原则赎回给拆迁户。其中边缘的224号地约638平米,就近赎回给庞某统246平米、庞某钦100平米、庞某振95平米,村干部庞某新136平米及村干部庞某贵60平米共5户。 被报复,诬陷的过程。因不满村集体土地4000平米被杨某贵串通其妹夫庞某生(双江村主任)及亲家庞某汉,强抢去建商品房销售,我多次到上级有关部门实名反映杨某贵及其妹夫庞某生团伙涉黑涉恶后,遭到报复。他们找杨某贵的妹夫庞某生及亲家庞某汉等亲戚和关系人做假证,歪曲赎回224号地的事实,诬陷我及兄弟庞某钦、庞某华强迫交易集体224号宅基地693平米,致使我、庞某钦和庞某华分别被判刑3年6个月、9个月和1年。 在2015年5月24日恢复自由后,我不断申诉并多次实名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杨某贵涉嫌操纵基层政权,勾结他人报复陷害反映人,殴打村民,强抢强占村民土地等涉黑涉恶犯罪后,由省厅督办,异地用警并成立专案组,于2020年6月20日将杨某贵等团伙多人抓获归案。同时专案组对我及兄弟被报复诬陷一案的证人证言逐一审查核实及找当时参加处理224号地的村两委干部还原事实真相,认为我及兄弟被歪曲事实做假案,而且多名证人证言的笔录不是本人所签,构成诬陷的事实,要求对我及兄弟的冤假错案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原来的错误判决,至今尚无进展。 以上反映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当今,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严格依法公正处理,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百姓合法权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晨报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