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0日,辽宁朝阳中院根据(2017)辽13执字第94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朝阳万华万泰矿业价值3200万元的资产。这些被查封的资产居然蹊跷解封变卖,令人诧异。” 近日,家住陕西省镇安县铁厂镇某村的农民工当事人卫某某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为保证选厂生产正常运转,我们白天黑夜的干活。从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份,公司没有给我们开工资,我们仍然坚持干。2014年阴历年底仍未给我们付工资,当时去找了劳动部门无果,我们只有回家过年。 为了社会稳定大局,我就贷款借高息给垫付了部分工人工资。故2015年3月23日,经双方商议签订了解除劳动协议,因此万华集团万泰矿业有限公司欠我劳务费3290.5777万元。签订解除协议时,万华集团万泰矿业有限公司承诺分期分次给付欠款,另签有还款计划(见协议)。2015年4月份给付700万元后,再未按承诺兑现。 无奈之下,2016年7月起诉至朝阳市中院。2017年3月24日,朝阳市中院进行公开审理,于2017年5月25日,就朝阳万华集团万泰矿业有限公司所拖欠2590.5777万元作出(2016)辽13民初102号判决书,判决辽宁朝阳万华集团万泰矿业有限公司给付2590.5777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却迟迟未能执行到位。后经本人反映,于2018年10月20日,法院根据(2017)辽13执字第94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朝阳万泰矿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3200万元的铁矿石、铁粉、精铁粉等半成品及成品。
令人诧异的是,朝阳万华集团万泰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履行法院裁定的偿付义务的情况下,藐视法律,擅自变卖根据执行裁定书(2017)辽13执字第94号法院封存的铁矿石、铁精粉等成品半成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