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微山县韩庄镇二街村村民李某民致函有关部门,反映村干部刘某锋无证砍伐树木,违规强征其开荒的湖滩地,给他外村的仁兄弟开饭店使用的问题。恳请上级领导深入实地,查明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百姓正当权益。
在2000年的时候,我在西湖岸边开荒了一块湖滩地,当时村里领导无人过问,地的周围都是水。随着湖水年年退,我就年年整理种了几年的小麦。至2002年,这块湖滩地已形成了长120 米、宽 70米,然后我就响应国家号召植树造林;到了2004年,老支书还发给我一张证明,产权归我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
2008年刘某锋担任村支书以后,也就是2009年欺压百姓,违规强征我开荒的13亩湖滩地,给他外村的仁兄弟开饭店使用。身为村干部的刘某锋无证砍伐树木,到今我 800多棵树,一棵也没见。如此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侵害村民正当权益,让人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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